(1)加強宣傳引導。張貼宣傳標語、在重點區域樹立警示牌,通過院壩會、三會一課、微信群等媒介,詳細告知群眾禁捕時間、禁捕范圍、禁止事項、違禁處罰等主要內容,解讀禁捕退捕工作意義,形成良好禁捕氛圍。至目前,張貼標語300余張,微信宣傳消息400余條,召開院壩會等13次。
(2)充足禁捕力量。抽調工作人員、民兵組成水上綜合執法隊伍,配備水上交通執法船及執法工具設備,安排經費保障禁捕工作有效開展;發動村組干部、沿河居民監督舉報非法捕撈行為,實現“群防群治”。現有執法人員15人,民間護魚力量25人。
(3)抓實巡查執法。全面排查沿威遠河各村禁捕工作情況,即時發現整改問題;組織執法力量沿岸清查清理非法釣魚、地籠捕魚、非法電魚、毒魚、攔河繒網、密眼網、迷魂陣等非法漁具。共計回收銷毀非法漁具14件,教育20余人。
(4)建立長效機制。對鎮域內自用船建卡立檔,已登記自用船只11艘;排查打擊非法捕撈漁獲物銷售行為,構建水域到餐桌全鏈條監管防范閉環。